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医用试剂及专用耗材实行社会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301
二、项目内容及期限:
1、招标内容:本院医用各类试剂及检验专用耗材
2、招标期限为一年:自2014年1月14日起至2015年1月13日止。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商或经销商,厂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证件或其复印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
⑵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⑶税务登记证;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检验试剂供应保障能力,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代理的检验试剂,并能够按照供销合同规定的品牌、数量、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有效期的产品必须至少六个月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1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2)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物资供应科(7号楼4楼)。
(3)售价:工本费100元,向新昌县人民医院财务科交款,凭收据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帐 号:393558338774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9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中型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10:00时。
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中型会议室。
评标时间:2014年1月14日医院网站公示中标单位
八、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新昌县城关镇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5-86025758 新昌县人民医院
2013年12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