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保证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医用试剂类实行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充分体现“择优选购、公平竞争、质量第一、价廉物美”的原则。
一、招标内容及期限
1、招标内容:本院医用各类试剂及检验专用耗材(具体名称详见附表)。
2、中标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12月13日起至2012年12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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