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阳光工程,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两个效益。经研究决定,我院的门诊楼、住院楼、十七病区、十八病区、十九—二十一病区保洁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投标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保洁经验(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保洁范围
1、门诊楼1—11层,住院楼1—16层,十七病区1—2层,十八病区1-2层
及康复中心玻璃窗,内科住院楼1-4层。保洁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人员配置
1、门诊楼不得少于17人。
2、住院楼:6-16层标准层每天每个病区不少于2人,5层及5层以下不少于11人(不包括专职洗玻璃窗人员)合计不得少于35人。
3、十七、十八病区及康复中心玻璃,内科住院楼不得少于15人
4、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人员调换应及时告知各病区护士长及门诊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若要调离必须征得同意。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中标单位应及时安排顶替人员。
四、保洁时间
保洁时间:①门诊楼:按医院上班时间上午提前半小时,下午下班推迟15分钟;②住院楼病房6:00—20:00。
五、质量要求
(一)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部门的监督及相关科室有关人员的管理。微笑服务,礼貌待人,细心周到,热情主动,工作责任心强。
2、上班必须穿公司服装,做到干净、整洁。
3、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谦虚接受医务人员评价,耐心倾听医务人员的意见、咨询;与医务人员无争吵。
5、不得损坏医院财物,不得私卖医院废品。
6、对病人有同情心,态度和蔼,不得与病人争执;不索要病人的钱、物和礼品。
(二)日常管理
1、以日常保洁、保养为主要管理内容。住院楼各病区提供14小时的室内外清洁服务,针对特殊情况,防止交叉感染。
2、投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并配有专人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医院对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每日由科主任、护士长现场监管,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现场打分;总务科定期、不定期实施督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投标人要对整改通知书指出的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4、加强能源和水、电管理,杜绝浪费现象发生;保洁员在工作中对各自责任区域的公共设施及设备,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在科室科主任或护士长,由科室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
5、投标人应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后上岗工作。医院发生突发事件如消防、抗台及突发的公共事件及医疗纠纷等,必须全力配合医院的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6、有重大接待任务或上级检查任务时,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做好工作安排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7、各类垃圾运到规定地点,各病房、办公室、公共场所、卫生间、各垃圾收集点无堆积物,垃圾箱外表干净,无积垢、臭味。
8、协助预防与消灭“四害”,如消杀老鼠、蟑螂等。
(三)要求与标准
1、操作要求
① 对各大厅、走廊、电梯厅及科室(病区阳台、病房地面等)每日上、下午两次重点清理,湿式清扫,拖抹、推尘、吸尘(病房地面清洁、垃圾袋更换上午必须8:00前完成)。有污迹随时清除;楼梯、台阶每日不间断清扫。
②床档、床下、凳子、床头柜、阳台壁橱每日全面擦拭、清洁一次;出院病人的病床、凳子、壁橱及床头柜及时予以清洁。
③卫生间洗手盆、便槽、墙壁、镜子每日全面擦拭清洁,特殊情况及时清洁;无污垢、臭味,地面无积水。适时使用空气清新剂或配置檀香。
④室内外所有灯具开关、艺术装饰品、图形符号等标识标牌每日清洁,无灰尘污迹。
⑤病室及走廊墙壁每周擦拭至少一次,有污迹及时擦净。活动室加床时按病房一样保洁。
⑥垃圾桶、箱每日清洁,各室的纸篓垃圾袋,上、下午各更换一次,特殊情况增加更换次数(垃圾八分满应及时倾倒)。医疗垃圾一律用印有标记的黄色专用包装袋。
⑦医生办公室、护理站、检查室、器械间、病室的家具每日全面擦拭,有污迹或需要时随时清洁。
⑧科主任办公室、医护人员值班室每周全面打扫二次。如有特殊情况随时保洁。
⑨ICU室内湿式清洁卫生时必须用0.1%的施康溶液。
⑩所有天花板、灯管、玻璃窗、抽气风口等至少每月清洁一次。出入口的台阶及地面每周用水枪冲刷一次。室外露台、门厅、采光顶、雨棚定期清洁。对每楼层病室外走廊、护理站、电梯厅等地面每月进行洗涤、清洗。
2、保洁标准:
①地面无污渍、痰迹,无纸屑杂质;
②天花板、墙面、墙角无蜘蛛网,灯具光亮清洁;
③室内外所有灯具开关、艺术装饰品、图形符号等标识标牌无污迹、灰尘;
④台面、栏杆、椅子、沙发、床档整洁无灰尘,床头柜无蟑螂、蟑迹;
⑤玻璃门、窗光亮、清洁,无污迹、水迹、灰尘及明显手印;
⑥卫生间无异味、臭味,地面无积水、污渍,墙壁、天棚无蜘蛛网,卫生洁具清洁、镜子明净无灰尘、污痕;
⑦垃圾箱内垃圾不高出垃圾箱平面,表面干燥,外表干净,无积垢、臭味;
⑧保洁设施、用具堆放整洁有序。
3、检查方法:按照双方约定的考核办法,每日由护士长现场监管,对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现场打分;总务科定期、不定期实施督查、考核;结果与保洁费支付挂钩。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按本招标书中的要求,经现场测看后自定报价,并按保洁单要求填写(详见附件二)。
2、报价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以门诊楼为主体报价;第二部分以住院楼为主体报价;第三部分以十七、十八、内科住院楼十九至二十一病区为主体报价。投标人可三个部分全报价,也可选择一个部分报价。
3、以上报价包括劳务支出、安全保险、劳保福利、住宿、材料、机器损耗、税收、管理费、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
4、投标书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
5、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七、付款方式
按中标单位年保洁费总额的中标价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按月支付保洁费。每月10日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上月保洁费。
八、合同期限与日期
合同期限为壹年。
门诊楼、住院楼、十七病区、十八病区、内科住院楼,自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
九、投标书的组成
1、投标书的组成分二部分
第一部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物业管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从事二甲及以上医院保洁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简介,保洁人员编制、工作细则、考核办法,保洁服务承诺书等,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二部分:报价单(按投标报价单要求填报)
十、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单位按招标书要求,编制、填写投标书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单若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投标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
3、投标报价单、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向招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缴医院财务科)。投标结束后5天内无息全额退还。
2、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单位(医院)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门诊楼为贰万元,住院楼为叁万元;十七病区、十八病区、内科住院楼为贰万元。
3、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 投标中投标人有串标行为的;
② 中标者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③ 扰乱投标,经劝阻仍无理取闹者。
十二、投标书的递交
1、投标方应将投标书装入信袋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在信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2011年 4月20日上午
9时前送达新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中型会议室)。
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参加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十三、评标
评标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行使职责。
(一)评标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按招标文件
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
(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比,最低价中标。
1、资格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比较和评标。
4、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书无效(作废标):
① 投标书中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参加除外);
② 投标报价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章;
③ 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写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④ 投标书逾期送达;
⑤ 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⑥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四、其它
1、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2、投标方提供保洁质量考核办法及工作细则,保洁服务固定人员数及人员主要简历情况、奖罚措施、保洁用具等方面内容的质量保证措施。
3、中标单位须在合同订立起10天内将保洁服务人员按要求到位并正常运作(若中标者为原单位必须在5天内到位并正常运作)。
4、投标方在收到招标书后,应认真审阅,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书后3天内,将需要明确的问题书面送达。
5、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书及其答疑书、承诺书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6、本招标文件仅适合于新昌县人民医院
十五、本次投标联系地址:新昌县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电话:0575-6043532传真:0575-6022099
20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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