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医院
检验试剂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2009-03
招标内容:检验用各类试剂
二00九年十二月
新昌县人民医院
关于公开采购医用试剂的招标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保证医疗质量,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降低医疗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省卫生厅文件精神和医院管理规定,拟对检验试剂类实行社会公开招标采购,充分体现“择优选购、公平竞争、质量第一、价廉物美”的原则。
一、招标内容及期限
1、招标内容:本院检验科各类试剂(具体名称详见附表)。
2、中标期限为一年:自2010年1月18日起至2011年1月17日止。
二、对投标商的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商或经销商,厂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应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投标文件中应出具如下资格证件或其复印件: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
⑵《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⑶2008年1月1日起成立或换证的经营单位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⑷税务登记证;
⑸法人授权书(若是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若是产品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⑹身份证复印件,并尽可能地提供投标检验试剂彩页及使用说明书。
3、投标单位情况简介资料;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二年内省内二级医院以上该产品销售成功案例。应有采购方名称及联系电话,以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作为确认依据。(金额可隐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检验试剂供应保障能力,所提供的必须是合法生产或代理的检验试剂,并能够按照供销合同规定的品牌、数量、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有效期的产品必须至少六个月以上。
5、投标单位应根据院方的需求免费提供其投标产品的配套工具;提供的新产品必须符合清洗消毒的相关规定。
6、投标人接到院方电话二个工作日内送货到门;突发事件或紧急物品及临床应急物品随叫随送(省内2小时内,省外不超过4小时)。超过时间院方有权另找销售商自行采购(特殊情况另议)。
7、投标单位应按照满足院方的要求供货并通过验收;院方付款方式均按中标,使用正常叁个月后结算,直到合同协议期截止。
8、在协议期内,由于代理权的转移,中标人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原因并协助医院做好产品的延续工作。
9、如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因主观原因造成未能满足医院需求达到二次时(如供货不及时等),则取消中标资格。
注:以上证件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方留存。
三、投标书与保证金
1、投标文件(标书)中,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完整地填写投标企业登记表(附件1)投标声明(附件2)投标函(附件3)投标报价表(附件4),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所有自制格式无效,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⑵提供下述相关证件复印件:
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②医疗用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③医疗器械注册证(须附注册登记表或制造表);④销售人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号码及法人委托书等;⑤生产企业出具的委托授权书等,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等。所有证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⑶提供投标厂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证书等。
2、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叁份,分别密封包装,每份内容必须一致。
3、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序号、投标物品名称。按投标日程规定日期送至指定地点。
4、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迟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不予接受。
5、评标小组只对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询标和评标。
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要求向医院交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带汇票(拒收现金),否则视为废标。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作质量和廉政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予以无息全额退还。
7、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标,违者扣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无能力供货则该投标人其保证金不予返还,作为违约金处理。
8、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7天内无息全额退还。
9、中标单位提供的物品必须按中标时确定的生产厂家、品牌、规格供货,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厂家、品牌与规格,否则院方有权退回物品或有权拒付已使用材料的货款。
10、本次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及型号的解释权归属新昌人民医院。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方要按招标要求,将投标检验试剂的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售后服务等填写清楚,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各公司需严格按照检验试剂的生产厂家进行报价,若公司认为清单中规格、型号等有误或停产,可在报价表的最后推荐出本公司认为质量可靠、性价比最好的检验试剂。
4、各公司需按照清单中检验试剂的规格和顺序报价,不得改变清单中检验试剂的规格和序号,如果没有该检验试剂请将该行空白,如果“规格”和“产地”同招标清单中不同,请在后面“备注”栏中填写。
5、另请在招标报价清单中的后面注明该检验试剂是否为独家代理。
五、开标及评标
1、开标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
(2)开标前纪检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密封完好后拆封评标;
2、评标
(1)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
(2)评标小组除考虑各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从货物质量、公司信誉、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3)任何阻碍或干扰正常评标的行为,将直接导致其废标。
六、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
1、未中标者退回其保证金,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宣布中标通知后,中标方应及时与招标方签订经济合同,否则按照开标后撤标处理;
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原始资料均作为合同附件。
七、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12日(双休日除外),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2、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向新昌人民医院财务科交款(售后不退),凭交款收据自带U盘到物资供应科拷贝标书。
八、本次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0年1月13日上午9:30
定标时间:2010年1月17日。
2、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中型会议室。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当场递交投标书及交验保证金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逾期或未经许可不参加投标会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联系方式:新昌县人民医院物资供应科0575—86025758
十、新昌县人民医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昌支行经营部
帐号:870021376008091001
附件:1、投标企业登记表
2、投标声明;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表(分类检验试剂投标价格表);
百份以上不盖章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