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医院将组织骨科植入物类医用耗材(省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院内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概况:
2016年08月至下一轮省药械采购中心统一招标。
2、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相应产品的配送资格,每个标段的产品相对齐全。
3、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提出投标申请,于7月31日17:00前来人或来电医院采购部门报名。
采购单位联系人:新昌县人民医院物资供应科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5- 86025758 18957568536
新昌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