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岚/文)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浙江省在线交易产品全国最低价格联动结果的通知》以及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有关文件精神,我省药品将在3月1日起执行全国最低价。我院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全国药品最低价格联动执行工作。同时,医院加强在线交易产品采购、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临床用药需求。保证本次全国最低价格联动和2017年度医保支付标准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