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增加物资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交易行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新昌县人民医院决定对病毒采样管、医用防护服采取院内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病毒采样管、医用防护服招标
2.项目编号:XCRY20210112
3.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单位自行采购
二、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到期后可视情况延长采购周期至下一次招标中标结果执行之日。合同期内如遇上级有关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签订不定使用数量,数量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供货。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投标主体的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人民币以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7.不同投标单位投标同一标段时,不得授权同一人为其“法定代表授权人”,否则视为串标行为,一律拒绝投标;
8.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件:
8.1 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公司营业执照;
8.2持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00001. 8.3持有生产企业至经营企业完整的产品授权书,具有本院的销售配送资格
8.4持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以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8.5 所有证照在评标期内有效、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
8.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需是省药械采购平台上注册的产品,而且要取得该产品在本院的配送资格并提供阳光平台采购代码及配送商截图。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放新昌县人民医院外网公告栏内附件1自行下载;
2.时间: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红);
3.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物资供应科;
4.报名时随带样品5-10个(包括医院已使用产品),样品上贴标签。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
地点:新昌县城关镇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7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田老师
电话:0575-86025758
附件1:2021年病毒采样管、防火服公开招标文件/Upload/editimages/file/20210113/20210113082606_15400.doc
附件2:2021年病毒采样管、医用防护服招标目录/Upload/editimages/file/20210113/20210113082638_362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