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医院绿化养护项目,根据新财采监【2020】249号文件规定,经医院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新昌县赟兴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具体中标内容以合同为准。请中标单位于公示后7天内及时与总务科联系,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逾期未签订合同者,取消中标资格。
新昌县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