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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医院档案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6  作者:官网管理员  访问次数:2592

鉴于我院档案存储需求日益增长,为确保档案资产的长久安全保存、永续利用,推进档案室深化建设;借助此次新院搬迁契机,进行档案工作转型提升,进一步巩固现有档案建设成果,发挥档案工作在院业务和信息化转型发展中重要价值,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优势,建设好利用好档案信息资源。

为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档案相关配套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并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市场调研目的

本次市场调研旨在收集市场上智慧档案库房及相关服务的情况、价格水平、质量保障以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信息,为我院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调研内容

1.档案存储设备的类型、规格及材质等基本信息;

2.档案存储设备的供应能力及价格水平;

3.档案库房环境管控平台功能、优势;

4.档案搬迁服务能力、保密资质及相关服务措施;

5.相关设备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认证情况;

6.售后服务体系及维修保养服务;

7.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政采云平台网上正式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效期内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经营资质;

4.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其他

(一)调研方式及调研文件编制说明

1.要求供应商针对我院新院区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调研文件请严格按照要求格式编制,且相关内容必须属实,有虚假内容的调研文件将不进入调研流程;

2.本次调研结果不对外公开 

(二)注意事项

1.各参与公司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按医院需求如实制定响应方案,杜绝弄虚作假。

2.各参与公司应依法诚信认真对待医院本次市场调研活动,自觉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严禁进行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郑重提示:本次市场调研工作并非招标行为。各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信息将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医院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论证和集体决策审议,并根据医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内控制度进行招标采购。

五、报名方法、时间

1.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与我院联系,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报名人请务必于7月5日上午10点前将方案展示PPT和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 1813104065@qq.com  ,届时准时签到参会。逾期报送的不再接收。

联系方式新昌县人民医院3号楼2楼总务科

联系电话:0575-86043532 俞女士

六、市场调研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