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人民医院10万以下零星维修项目。经医院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绍兴旭枫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具体中标内容以合同为准。请中标单位于公示后7天内及时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后续事宜。预期未签订合同者,取消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