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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分院新院区食堂、商业配套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3  作者:官网管理员  访问次数:108

我院就新院区食堂、商业配套服务项目开展市场调研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院区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东环路,项目总用地面积4997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137.18平方米,设置床位350张,月子中心床位39张。我院拟外包食堂、商业配套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其他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独立法人经营资质;

2.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餐饮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调研方式及调研文件编制说明(按顺序装订,一式六份,需胶印,递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公司介绍、营业执照、经营或生产企业许可证;

2.供应商针对我院新院区食堂(妇幼保健院区职工、病人及其陪伴家属等人员的早、中、晚三餐,住院病人特殊饮食、治疗饮食以及病人的订餐、送餐,月子中心月子餐等餐饮服务)、商业配套服务(含自助售卖机)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须包含服务计划、人员配置、承包费用预算等内容。供应商准备汇报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方案展示PPT。

3.近三年类似业绩及优势说明;

4.本次调研结果不对外公开。

四、注意事项

1.各参与公司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按医院需求如实制定响应方案,杜绝弄虚作假。

2.各参与公司应依法诚信认真对待医院本次市场调研活动,自觉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严禁进行恶意竞争或其他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 郑重提示:本次市场调研工作并非招标行为。各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信息将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医院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论证和集体决策审议,并根据医院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内控制度进行招标采购。

五、报名方法、时间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与我院联系,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截止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报名人请务必于5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方案展示PPT和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 :1677159968@qq.com,届时准时签到参会。

联系方式: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4楼综合保障部

联系电话:0575-86018040 潘女士

六、市场调研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附件1